第65章 一封情书,两处闲愁(2/4)

,恨不得立刻把它藏起来。

“谢……谢谢啊……”林天含糊地道了声谢,也不敢多问,更不敢在门多待,攥紧信封,像做贼一样,低着,快步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他能感觉到每一步都踩在大家八卦的视线里。

回到座位,他几乎是第一时间,迅速拉开书包拉链,看也不看,就把那封白的书胡塞进了书包最里面的夹层,还用几本书牢牢压住,仿佛那是什么见不得光的违禁品。

做完这一切,他才稍微松了气,但脸颊依旧滚烫,心跳得飞快。

他不敢抬,假装若无其事地翻开桌上的课本,但眼神却控制不住地往书包方向瞟,脑子里糟糟的。

教室里安静了几秒,随即响起了压抑不住的窃窃私语和低低的嬉笑声。

所有都看到了刚才那一幕,白信封,心,虞慕窈的调侃,林天那副窘迫又慌张的样子……

这绝对是大新闻!

李清漓坐在旁边,脸上的表从最初的愕然,变成了复杂。

她看了看林天那红得滴血的耳朵和故作镇定的侧脸,又看了看他那个被小心翼翼藏起书的书包,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扭过,拿起笔,在稿纸上无意识地划拉着,只是下笔的力道,似乎比平时重了些。

刘元则凑过来,挤眉弄眼,用型无声地说:“天哥——牛————”

林天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心里却成了一团麻。

午休的铃声尖锐地响起,如同冲锋号,教室里瞬间炸开了锅。

同学们抓起书包,迫不及待地涌向门,奔向食堂或者校外的美食世界。

喧哗声、脚步声、桌椅碰撞声织在一起,充满了放学的急切和欢快。

林天却一反常态地磨蹭起来。

他慢吞吞地收拾着桌上的书本,眼神时不时瞟向书包最里面那个鼓起的小角落。

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既好奇那封信里到底写了什么,又有点不敢面对。

直到教室里的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个值生在打扫卫生,细碎的阳光透过窗户,在空了大半的教室里投下安静的光斑,林天才终于吸一气,做贼似的,从书包最处,小心翼翼地掏出了那个白色的信封。

信封在午后的光线下,得有些刺眼,那颗烫金的心仿佛也在跳动。他拿着信封,手心微微出汗。

里面是一张同样带着淡雅香味的信纸,折叠得整整齐齐。

展开,一行行清秀娟丽的字迹映眼帘。

看得出来,写信的很用心,字迹工整,几乎没有涂改。

林天的心跳得更快了,他逐字逐句地读下去。最新地址W?ww.lt?xsba.me

信的开很礼貌,带着点少的羞涩和直白。

写信的孩说,她是高二(7)班的柳苗苗。

她第一次注意到林天,是在高一上学期的一次年级篮球友谊赛上。

她在场边围观,看到他在球场上奔跑、跳跃、投篮的样子,“觉得特别阳光,特别有活力”,就偷偷记住了他。

后来,她偶然知道了他的名字,高二(2)班的林天。

从此,她开始不自觉地留意他。

在走廊上看到他走过,在食堂里看到他排队,在场上看到他打球……她打听到他喜欢打篮球,还参加过好几次校篮球赛。

她还听说他高一的时候加了学校的“电子信息社”,还担任了副社长。

林天看到这里愣了一下,他自己都快忘了这茬了!

高一确实是跟风加了,但除了第一次开会,后面基本没去过,早就自动退社了,没想到这个衔居然还能被记住。

知道他懂一些电脑软硬件知识,觉得他很厉害,“不只是会打球,还有别的才华”。

字里行间,充满了少细腻的观察和单纯的倾慕。

她说,每次看到他,心都会变好一点。

说他笑起来有点痞痞的,但眼神很净。

说他打篮球的时候很认真,跟朋友玩闹的时候又很开朗。

信的末尾,是鼓起勇气的表白。她说她想了很久,才决定写下这封信,不想留下遗憾。希望能和他认识,从朋友做起也好。

最后,是娟秀的落款:高二(7)班 柳苗苗。

信纸的末尾,还粘着一支小巧致的银色钢笔,笔帽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星月图案,看起来很别致。大概是她送的小礼物。

林天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拿着信纸的手,有些发僵。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但他心里却成了一团麻。

被一个不认识的生这样详细地观察、倾慕、甚至表白……这种感觉,对林天来说,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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