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名誉(3/3)

首饰不翼而飞,商业信息则放在桌子上。

这份商业信息非常敏感,是银河集团聘请商业调查公司了解的某企业信息和集团对某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

银河集团和白家所属的宇宙家团都有意收购这家企业。

银河集团先介收购,先手拿到调查资料,孙雪衣本打算先发制,在宇宙集团还在了解阶段收购这家企业,所以这两天来她和公司评估团队根据这份调查报告一直在加班加点,按照计划在两天后举行的董事会上通过决议后,就会立刻开出报价。

被盗之后,接下去的发展让孙雪衣无法接受。

宇宙集团在被盗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下午四点多对这家企业开出了报价,并且愿意在报价基础上额外增加10%,要求就是这家企业12小时之内必须给出答复。

第三天早上,宇宙集团和这家企业签署了收购协议,正式宣布收购这家企业。

被盗的当天,大岛就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

第一个原因,别墅配置了安保报警系统,外来侵必然会触动警铃。

当天晚上,只有大岛和孙雪衣在主楼,主楼大部分门窗都已经关闭,进安保状态。

第二个原因,首饰和现金被警犬找到,藏在主楼另外一间客房的床垫内。警方认为窃贼目标不是首饰和现金,而是那份商业信息。

第三个原因,警方发现大岛的手机通过网络发送出资料,经过技术努力,确定大岛朝某国的服务器邮箱发出了一共二十四张照片,虽然大岛将自己的邮箱清空,并且将手机恢复出厂设定,但是警方还是从云端拿到了数据,并且还原了其中一张照片,就是商业信息第二页的照片。

被盗的当天下午,警方已经完成了侦查,这时候就要看孙雪衣的态度。

孙雪衣和大岛私下聊,大岛刚开始不承认自己盗窃商业信息。

孙雪衣告诉大岛,如果大岛承认,那她不想追究大岛的责任,只有一个要求:大岛离开东唐。

如果大岛不承认,那她肯定会走司法渠道,请警方立案,对大岛提出公诉,并且她会向大岛索取高额赔偿。

最终大岛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并且在警方笔录上签字,她在盗窃案发生的第三天被释放,离开了东唐回到西镇。

就在前天晚上,大岛的母亲发现大岛在浴室割腕自杀,经过抢救后大岛脱离生命危险,向母亲说明了实,告诉母亲自己没有偷东西。

母亲愤恨不已,但是也没有什么办法,在一位朋友的说明下,她找到了最近风正劲的曹云所在的高山律师所。

高山杏听完案子就知道这案子自己绝对吃不下来,不说警方已经有结论,当就孙家的律师质量就不是自己律师所能应付的。

但是很有同心的高山杏再次主观犯病,在其母亲跪地哀求况下,选择了相信大岛母亲,并且告诉大岛母亲,就算曹云不接这案子,她也会尽全力恢复大岛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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