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莫蔚案(下)(1/3)

莫蔚案是在媒体的关注下开庭的。 ltxsbǎ@GMAIL.com?com发布邮箱LīxSBǎ@GMAIL.cOM地址

莫蔚是家政公司的员工,属于中低层结构氏。

孙地自然是金字塔顶部结构员,他们的对撞非常有话题

加上孙地最近倒了血霉,坏事一桩接一桩,曝光率特别高,也是近期的话题物。

网络上针对真相的调查几乎一面倒,大部分网友认为莫蔚是无辜的,否则也不敢与孙地对簿公堂。

孙地名声败坏,能出什么坏事大家都不奇怪。

最重要是,大多数网友和莫蔚属于一个阶层。

本次案子,莫蔚是作为被告出庭,孙地有个劣势,他是以证身份出庭。证是没有律师的。控方是新生代检察官王磊。

王磊朝控方处一坐,看见以主律师司马落助手身份出席的曹云,他也心虚。司马落算是他的上司加半个老师。

司马落因为双虎案不能频繁的和王磊见面,在电话中他告诉王磊。

这个案子没王磊的事,证据确凿,双方对况都表示认可。

唯独是孙地让莫蔚走,还是莫蔚逃逸上存在认识的不同。

莫蔚当然处于极大的劣势,在缺乏证,双方径不一致的时候,物证说明一切。只要孙地咬死自己没说那句话,莫蔚就跑不掉逃逸。

王磊按照程序走,先说明案件,某年某月某,哪里发生了什么事。

双方对事的看法。

警方对事调查的结论。

最后说明双方对事的发生与结果没有疑义,唯一存在疑义的是,被告莫蔚称是孙地让她走的,孙地坚称自己没有说这句话。

假设孙地说了这句话,所有的损失将由孙地负责,莫蔚还可以向其索赔经济和神损失。

假设孙地没说这句话,莫蔚逃逸成立,在造成他财产重大损失后逃逸,按照法律规定,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者管制。

王磊奇怪的是就一个问题的辩题,辩方竟然准备了满满一桌的文件,如同小山一般。

法官也没废话,让本案唯一证孙地出场。

王磊先提问:“某年某月某,是不是在某个地方发生了通事故?”

孙地回答:“是。”

王磊:“发生事故之后呢?”

孙地回答:“肇事者没下摩托车,甚至连盔面罩都没有打开,就这么走了。”

王磊问:“你和对方谈了吗?”

孙地回答:“我就质问了一句:你怎么骑的车,找死是吗?”

王磊:“然后呢?”

孙地:“然后停顿了几秒,他就走了。<>ltxsba@Gmail.¢om我只好打电话报警。”

王磊:“谢谢。”

……

曹云站起来,走到孙地面前:“证你好,请问当时你车内有其他吗?”

孙地:“没有。”

曹云:“你自己开车?”

孙地:“是的。”

曹云道:“据我所知,你是东唐大财团银河集团的代理董事长,你竟然自己开车?我不是说你不能开车,按照我对一些的了解。董事长通常需要谈生意,公事来往都是非富即贵的。到这个级别的老板在工作期间,都应该有聘请司机。”

孙地:“我有司机,我就是想兜兜风,散散心。工作压力太大了。lтxSb a @ gMAil.c〇m”

曹云道:“证,我现在是在质疑你的诚信问题。在法庭上撒谎不仅是道德上的问题。所以我希望你能实话实说。”

什么鬼?王磊站起来。

曹云看过去:“你嘛?”

王磊坐回去低:“没事。”太丢了。

按照王磊习惯,他是站起来先说反对,而后组织好措辞,从容不迫的说出反对曹云这么询问的理由。

曹云毫不客气的质问,直接打了王磊思路。

如果是司马落在,司马落不会反对,因为曹云说的都是正话。

也就是比较啰嗦的说明证必须遵守的规则。

所不同的是,曹云的说明带来压迫感。

压迫感这玩意是没办法反对的。

所以王磊这个反对收回去一点都没错。

孙地很从容:“我说的都是实话。”

曹云从袋掏出一张纸,看了一会:“事发时是周一上午十点,银河集团总裁召开行政高层早会的时间。你竟然去兜风?而不是去旁听?”

王磊鼓起勇气站起来,这次曹云没有那么嚣张,王磊也是看了曹云脸色后,才开:“我反对,证当时为什么开车和本案无关。谢谢,不好意思……另外,这、这属于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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