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抉择(上)(3/3)

真实案例,难道真实案例就是这样,犯壹承认自己杀,最终被判有罪?

曹云道:“我要出门见疑犯。”

“好的,收音师和摄像师已经在门等待。”

……

曹云坐在犯壹面前:“什么况?”

犯壹激动双手抓曹云手臂:“他们不让我睡觉。”

犯壹称警方对其进行了疲劳审问。

审问时间和手段是有规定的。

以九尾审问上井为例,法律没有规定不许坏疑犯生物钟,法律只规定每天审问的次数,审问时间。

当然,力审问绝对不允许的。

在法律上九尾没有问题。

在二十年前,还没有对审问的细节进行严格规定,只规定不允许单独审问,不允许刑讯供。有声

提审,强光照,四名警察流询问问题。

犯壹要求见律师的要求一直没有实现。

在两天,准确说在36个小时后,犯壹屈服认罪,承认自己因为生意纠纷,在收到李墨短信之后,进李墨房子,拿起水果刀刺杀了李墨。

招供之后,犯壹终于得以美美的睡一觉。

一边的节目组将犯壹招供书给曹云,曹云看招供书,是复印件,全部手写。

有签名有画押。

复印件是真的,把死者李墨名字换上去,把四名警察和时间期名字换上去。

这时候就出现一个分水岭,现在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是认罪。

在预审前认罪,犯壹不被判死刑的可能还是比较大的,曹云可以提出激,因为刀是李墨的刀,也是李墨发短信邀约犯壹。

第二个途径自然是不认罪,要打无罪的难度就非常高了。

要打赢官司首先要打掉供,要打掉供就必须证明警方非常规审问。

在二十年前,或者是真秀,审问过程没有录音,没有视频。

就算有,也可以去除录音和视频(二十年前部分地区使用录像带,但轻易洗掉或者覆盖部分内容)。

接着是四名参与审讯的警察必然不会承认疲劳审问。

没有伤痕,没有证据,怎么打掉供?

难道赵传就是二十年前参与审问的警员?

甚至是负责案件的探员?

这不奇怪,越三尺也有类似的作风,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区别在于越三尺天赋点满开挂了,她至今为止都是对的。

曹云拿手机,联系节目组制片助理:“我是曹云,我需要一些材料……材料没准备好,那就开不了庭……好的,一会我会把自己所需要东西发给你。”既然管家不是烈焰的,那制片助理很可能是烈焰的

曹云边发邮件边问:“你现在是什么意思?要认罪还是要开庭?”

犯壹立刻回答:“开庭,我没罪,我是被诬陷的。”

答案在意料之中,犯壹参加真秀的目的就是要……卧槽,难道自己不能选择其他职业是烈焰安排好的?

要是两个菜鸟接案,诸如孙地和寒子成为辩护律师,自己是检控官,这案子就不用打了。

自己吓都能把他们吓死。

九尾特意提醒自己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件,但是欲言又止。

曹云拿出自己手机,问:“你真名叫什么?”

“犯壹。”为避免读者名字错,实际上不叫这个名字,所以之前曹云无法查询。

曹云查询网络,发现了犯壹的新闻。

一切和真秀没有区别。

接下去犯壹在预审中认罪,警方越姓探员求,称犯壹在被捕后配合警方工作,有悔改之意。

辩护律师以犯壹激为由求轻判,最终法官裁定二十年监禁。

越姓探员,越姓不多,不会这么巧。越传就是负责当时案件的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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