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诸葛手腕(2/3)

“你在我们网站上说明一下,24小时为限,欢迎鬣和烈竞标,价高者得。哈哈哈哈。”

高山杏见曹云一副典型的中立派嘴脸:“你现在并不缺钱,至于吗?”

曹云回答:“这是态度,我必须给双方公平竞争的机会。我和九尾恋,我就帮九尾。地址发、布邮箱 Līx_SBǎ@GMAIL.cOM如果鬣狗送,我就帮鬣狗。如果烈焰送,我就帮烈焰。”说难听点是谁给我饭吃,我为谁卖命。

说好听点:士为知己者而死。

“唉……”高山杏不想说什么。

叶娇道:“曹律师,你这次可能失策了。”

曹云疑问:“怎么?”

叶娇回答:“我和云隐去搜查三课,小郭给我们听了毛利向鬣狗老板汇报的录音。我个判断,录音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毛利是走叉。但是录音的内容并不违法。”

录音内容有:本月一共支出多少钱,其中事支出多少等等。

目前已知烈焰基本况等等。

录音中没有任何犯罪计划,任何违法活动的报告和说明。

曹云皱眉:“你意思是,按照警方掌握的材料,不足以将毛利定罪?”导航地址WWw.01BZ.cc

叶娇没信心:“我不知道能不能定罪。”

叶娇没信心,云隐根本没兴趣,曹云很后悔让这两去找小郭。

既然如此,曹云就直接联系小郭,开门见山:“单就依靠录音材料,无法控告毛利?”

小郭:“好像检控官也是这种看法。”

曹云挂电话,靠,没钱赚。鬣狗就是惨,换了东方烈焰,家根本不在乎几百万。是不是应该考虑为东方雪中送炭呢?

……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餐,熬夜的陆一航和曹云一起吃早餐,说明了自己整理资料后的况:“就团伙犯罪来说,走叉的出现让鬣狗行为出现分水岭。但是走叉化整为零中,也采取了一定的力手段。比如莓大棚火。从严格意义来说,现在的鬣狗不能简单粗归纳为力团伙。但是以法律为论据,在走叉上任后,鬣狗仍旧存在力行为,鬣狗应该列为力团伙。”

曹云问:“具体看法是?”

陆一航道:“如果是庭审,肯定是力团伙。听证会是有一定弹的,有希望将鬣狗归纳为非力团伙。而且从大局看,将鬣狗归纳非力团伙是很大好处。在获得非力团伙标签之后,鬣狗有更多的理由舍弃力。”

曹云竖大拇指:“你说出了诸葛明拜访我的真正原因。那就是诸葛明是希望将鬣狗列为非力团伙,以此手段来挟制鬣狗的行为。”白领犯罪和力犯罪的量刑天差地别,有可能造成鬣狗内部出现观念的矛盾。更多

陆一航惊讶:“司法机构不希望将鬣狗列为非力团伙?”

曹云点:“是的,即使鬣狗被列为非力团伙。团伙中有力犯罪,仍旧会被单独追究。这个手段上升到政客的高度。”

在古代有个律法叫连坐,诸如十户为一里,其中一户了坏事,十户全部受到惩罚。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大家会积极的互相监督,互相举报。

定义力和非力如同连坐,官方如果将鬣狗定义为力团伙,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遇见问题不在乎用力解决问题。

鬣狗被定义为非力团伙,且不说全部,鬣狗内部有些就会阻止团伙的力行为。

使用力有可能连累大家,这样的就会成为毒瘤。

他们为了自身利益,会想办法除掉力隐患。

还是那经典的现代连坐法律:高空抛物。

在没有连坐之前,没有多少高空住户在乎别扔不扔东西。

在连坐之后,大家都非常紧张。

甚至出现业主集体要求某业主搬家的况。

由此可以判定诸葛明水平比九尾、司马落等要高出不止一截。

从战略上来说,诸葛明要强于曹云。

曹云的手段和计谋多是市井之策,诸葛明则拥有政客手腕。

曹云可以看和识诸葛明的伎俩,但是曹云无法进行宏观调控与布局。

曹云:“既然毛利的录音无法成为其被指控的证据,看来鬣狗是不会给钱了。一航,你去吧。我接电话”

曹云接电话:“南宫?请我吃饭?”

南宫腾飞:“我忙了,你们律师所的律师有空吗?”

曹云:“哇,我闲的每天在扯淡。”

南宫腾飞说明了况,东方在订婚前开始卖盘资产。

根据东方的计划,在三年出清东方集团所有实业。

东方是东方集团的控东,实业虽然不多,但遍布全球。

伴随着卖盘,大量法律合约,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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