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改变(5/7)

我为他保护别感到骄傲,也为他活下来感到庆幸。”她说,“但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更希望这些孩子首先学会保护自己,并及时向成年和警方求助。勇敢不应该成为校园安全失守以后,最后一道由孩子承担的防线。”

这段回答在当晚新闻中完整播出。

澜江市教育局随后向周叙所在学校发出通报表扬,肯定学校在德育与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沈知岚任职的重点高中也收到书面表扬,称赞教师家庭“以身作则,重视品格教育”。

两所学校的公众号几乎同时发布文章,周叙的班主任还组织全班录制了一段祝福视频。

事件造成的社会质疑,似乎正在这些表彰与整改措施中逐渐平息。

然而案件内部,却从这一天开始出现了令不安的变化。

最初的医院诊断记录中,周叙右腿刀伤被标注为“部开放创伤,邻近重要血管”,腹部刀伤则被记录为“锐器刺伤”。

警方第一次制作笔录时,也明确使用了“持刀连续刺击”的描述。

一周后,正式伤鉴定报告却将右腿伤势评定为轻伤二级,理由是主要血管、神经与肌腱均未断裂;腹部伤则被描述为浅表创,没有单独计严重程度。

肋骨不完全骨折、骨挫伤与多处软组织损伤,被归冲突过程中形成的附带伤害。

紧接着,几名涉案员的证言也发生改变。

他们最初承认陈默刀负责召集员、安排围堵。

重新询问时,却一致改称当天只是偶然遇见陈乐天,借钱和强迫吸烟都是年轻之间的玩笑。

陈默刀非组织者,只是在冲突升级以后临时赶到;至于刀具,则是他平时用来削水果的随身物品。

杜浩的证言尤其关键。

他承认接近陈乐天,却坚称自己只是想和陈乐天做朋友,根本不熟悉陈默刀。

关于陈默刀的身份,他将原本的“带大哥”改成“偶尔见过的社会朋友”;关于持刀过程,他则表示现场混,没有看清陈默刀是否主动连续刺击。

案件卷宗中,陈默刀逐渐从“组织围堵并持刀伤的首要员”,变成了“受同伴召集、在互殴中绪失控的直接实施者”。

另一名已经涉及多项敲诈案件的青年,反而被认定为这个小团伙的主要组织者。

主从犯关系被悄悄调换。

网络上的公众并不知道这些变化。周叙和沈知岚也只以为案件正在按照正常程序推进。

时间在治疗与康复中慢慢过去。

两周后,周叙已经能够借助拐杖短距离行走,腿上的绷带只剩下伤处,手上的绷带反而因为骨折一直缠着。

学校为他保留了课程进度,顾念每天把课堂笔记整理后发给他,陈乐天则负责把作业送到医院。

遗憾的是,他总能准确带来最厚的那一本。

表彰仪式也在康复中心举行。周叙与陈乐天分别获得市级见义勇为表彰,学校、教师代表和媒体共同到场。

这段时间,程砚川时常来拜访母子,周叙不愿意理他,拉着妈妈继续聊天或训练单腿行走,沈知岚则还是温柔的和程砚川打着招呼,但注意力还是放在儿子身上。

程砚川察觉到周叙的对自己的抵抗态度,并没有在意,反正他在乎的其实只有沈知岚。

沈知岚大多时刻都守在儿子身边,但还要抽空回去洗澡,换衣服,太过劳累,守夜的工作逐渐就给了护工。

程砚川则总会偶尔适时的出现,陪同着沈知岚回家。

所有都以为最艰难的部分已经过去。

直到法院作出判决。

陈默刀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决理由中列举了伤属于轻伤、被告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家属谅解,以及其在团伙案件中并非主要组织者等多项从轻节。

其余参与者也分别获刑或接受未成年矫治,刑期普遍比外界预期更轻。

消息传出当天,媒体再次陷争论。

认为法院依法处理,伤既然只是轻伤,缓刑并非不可理解;也有质疑,成年持刀连续刺向未成年学生,为什么能够被解释为偶发冲突?

更令费解的是,周叙一家什么时候出具过谅解书?

沈知岚是在医院走廊看见新闻的。

她盯着手机屏幕上“取得被害家属谅解”几个字,脸色一点点变得苍白。她没有签过任何文件,周叙更不可能在住院期间出具谅解。

能够以法定监护身份签字的,只剩一个

她走到消防通道,拨通了周廷岳的电话。

电话接通以后,她甚至没有寒暄:“谅解书是你签的?”

对面沉默了几秒:“知岚,你先听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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